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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集团采购行为,提高采购工作效率与质量,实现阳光采购,现公开选取园林绿化分包供应商,建立供应商预选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园林绿化分包相关专业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以来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开具时间应在开标前六个月内]);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和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相关网页截图)
3、资质等相关要求:
须具备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内包含园林绿化营业范围;
三、入库单位数量
预选库入库单位数量:入库15家,拟入选单位中萍乡市本地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50%。(说明:如报名该预选库的合格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则该预选库终止招标;报名的合格投标人数量满足3-15(含)家的全部入库;报名的合格投标人满足15家以上的,最终按综合得分取前15名入库。最终评审结果如第15名有多家供应商得分相同,则全部入库)。
四、服务时间
服务年限为2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其他事项详见招标公告,网址如下:
http://www.ccgp.gov.cn/cggg/dfgg/qtgg/202304/t20230406_19664248.htm
萍乡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6日